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专业设计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金银制品销售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钟表销售;日用家电零售;橡胶制品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家具销售;日用品销售;艺术品代理;珠宝首饰零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建筑陶瓷制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文物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